桂林市農業科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強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確保我院職工及家屬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自治區及桂林市近期相關通知要求,現將我院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項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體職工及家屬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桂林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辦公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謝絕外來人員和車輛來訪,特殊情況需要進入的,由門衛值班人員做好登記備案。院內居住人員(含租住戶)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三、院內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必須及時就診,并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報,嚴禁瞞報、遲報。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1月16日以后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人員,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從2月5日起,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也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與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密切接觸的須按規定主動居家隔離14天; 有以上情況的職工及家屬,返回單位的應在抵達單位1小時內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本部門負責人報告;外來租房人員在抵達我單位1小時內向房東報告。不主動申報、不按規定隔離、拒絕接受體溫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接收快遞、外賣的實行無接觸收取。
六、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紅事”停辦,“白事”從簡,并提前報辦公室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部門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處理。
七、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由綜合科加強對房戶出租人和承租人員的管控,非我院職工的出租人亦由綜合科通知到位、落實管控措施。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責任。
八、院屬各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履行疫情防控責任,
九、黨員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職工及家屬自覺遵守規定。非單位居住職工,應參照本通告及相關規定自覺做好疫情防控。
桂林市農業科學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7日